林芝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
第一章
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,更好地适应西部大开发新形势的需要,进一步改善林芝县的投资环境,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,吸引和鼓励更多的客户来林芝县投资,共同建设和发展林芝县经济社会事业。根据“WTO”市场运行规则、国家有关法律政策、西藏自治和地区有关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,结合林芝县有关法律政策、西藏自治区和地区有关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,结合林芝县实际,特制定本政策。
第二条 本优惠政策适应于所有在林芝县投资经商、办企业、办实体和其他合法项目的各类投资者。
第二章 投资经营方式
第三条 投资者可以采取独资、合资、合作、租赁、承包、参股、lllll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