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西藏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西藏林芝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商务动态 >  正文
家家户户食碘盐
2007-04-19 12:30  文章来源:西藏林芝县商务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 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的自治区卫生厅等八部门《关于持续消除碘缺乏病防治规划》和《林芝地区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目标责任书》的文件要求,为加快推广碘盐的进程,不断提高碘盐的市场覆盖率和农牧民群众的食用率,实现我县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,提高我县各民族人口素质。我县商务局深入各乡镇发放碘缺乏病知识的宣传单,各乡(镇)由乡长组织各村长学习有关碘缺乏病知识,在乡、村级的宣传栏内张贴宣传单,并在村民中广泛宣传。通过宣传使广大农牧民群众了解碘缺乏病的危害,以及食用碘盐的重要性,使广大群众认识到食用碘盐的好处,加强食用碘盐的自觉性和主动性,为进一步加强加碘盐推广工作奠定了基础。
  在加大碘缺乏病宣传力度的基础上,我县商务局努力配合地区盐业公司深入到各乡(镇)与此签定了《碘盐配送合同》,截止到目前给全县7个乡(镇)碘盐配送达79吨,配送率达到了93%,碘盐覆盖率达到75%,碘盐合格食用率达到85%,在配送的过程中受到了当地农牧民群众的热烈欢迎,都说:“这碘盐比市场价少一半多,这是帮我们解决了实际困难,又省运费又省钱还能预防病”。
  县商务局争取从5月份开始配合地区盐业公司深入各乡(镇)、各行政村对县域范围内经营碘盐的零售点进行了调查,并在年底之前完成碘盐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工作。
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西藏林芝县商务信息 第一期    2007-04-12 15:45
林芝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    2007-03-27 10:09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 网站管理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吴 博 电话:010-65198950   Email: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 内容组织: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      联系人:袁林清 电话:0891-6831362    Email: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 技术支持: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:陈 佳 电话:010-51651200-666 Email:技术支持人员邮箱